
3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,受到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366.48元,并处171.6万元罚款。
1.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;
2.违反清算管理规定;
3.违反商户管理规定;
4.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
5.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;
6.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;
7.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;
8.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;
9.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、与其进行交易,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、假名账户,鼎锋优配,鼎锋优配配资,香港鼎锋优配公司或者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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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 |
| (编号:贵银处罚〔2026〕05号) |
| 公示单位名称: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|
| 序号 |
当事人名称 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
违法行为类型 |
行政处罚内容 |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|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|
公示期限(自公示之日起计算) |
备注 |
| 1 |
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|
贵银罚决字〔2026〕6号 |
1.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;
2.违反清算管理规定;
3.违反商户管理规定; 配资网站
4.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
5.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;
6.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;
7.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;
8.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;
9.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、与其进行交易,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、假名账户,或者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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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366.48元,并处171.6万元罚款。 |
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|
2026年3月2日 |
三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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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曹睿潼 减仓技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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